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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范围变更后,办理变更税务登记的,提供哪些材料?
发布时间:2020/7/20  浏览次数:1804
 纳税人已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的,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如实提供下列证件、资料,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1、工商登记变更表及工商营业执照;

  2、纳税人变更登记内容的有关证明文件;

  3、税务机关发放的原税务登记证件(登记证正、副本和登记表等);

  4、其他有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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