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昌胜律师简介
彭昌胜:男,1963年3月出生,大学法律本科,土家族, 湖南龙山县人,湖南湘州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合伙人。自1996年开始任律师事务所主任。1986年3月从事兼职律师工作,1987年1月开始从事专职律师工作。
彭昌胜律师从事律师工作近30年,先后担任过湖南有线湘西自治州网络公司、湘西自治州烟草公司、原湖南湘泉酒总厂、吉首市房地产开发总公司等数十家单位的法律顾问。成功办理了湖南省烟草公司湘西自治州公司诉黑龙江哈尔滨天阳国际烟草有限公司货款案,新疆人阿布拉吐松等人在原吉首市旅游大厦寻衅滋事案等一批 在湘西州内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为当事人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达数千万元。在法律服务中,禀承“忠于事实,忠于法律,伸张正义,诚实信用”的宗旨,竭诚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服务范围:民商代理、刑事辩护、行政诉讼、执行案件、赔偿案件、仲裁调解、代写文书、法律顾问、非诉业务、其他。
擅长的业务领域:法律顾问合同纠纷 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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