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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保险经纪服务协议书
发布时间:2020/7/20  浏览次数:1334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再保险经纪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一、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同意
  1.根据甲方的委托范围,负责与国际/国内再保商的联络、沟通与协调;
  2.根据甲方要求,设计再保险方案,并向国际和/或国内再保险市场询价,根据询价结果做出汇总分析,供甲方决策参考;
  3.协助甲方对项目进行风险查勘、识别与评估,并根据要求,向分保接受人提供风险查勘报告;
  4.根据甲方的决定,选择分保接受人,并负责再保险安排工作;
  5.负责就保单的注销和续转,沟通甲方和分保接受人;
  6.出险后,负责与分保接受人的联系和协调工作;
  7.负责协助甲方向分保接受人摊回赔款。

  二、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同意
  1.如实向乙方提供所有与上述再保险经纪服务有关的信息与资料,在乙方服务过程中给予必要的协助。
  2.在有效期内,若甲方欲终止协议,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乙方。

  三、保密条款
  本协议执行过程中,除应法律要求或经对方书面同意,甲乙双方不得将获得的任何保密信息泄露给第三方。本协议终止或解除时,本条款继续有效_________年。

  四、函件
  1.发送对方的重要函件应以书面形式送达或以挂号方式寄至对方地址。使用传真、电子邮件等其它方式,原件应随后挂号寄送;
  2.邮寄函件通常被认为在发出后7个工作日内寄达对方,传真件则在传送的同时即视为收到。

  五、报酬与费用
  1.双方同意,在甲方将再保险业务交由乙方安排后,乙方依法有权从分保接受人处取得相关的佣金作为报酬,不再另外向甲方收取其他费用;
  2.如甲方要求乙方提供任何超出本协议第一条范围的服务,乙方应事先向甲方提供费用预算报告,双方协商确定后由甲方支付相关服务费用。

  六、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就执行本协议发生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本签署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其他事项
  1.本协议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_________年,协议期满后,如双方无异议,则本协议继续有效。
  2.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应协商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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