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  码:


律所首页 律所简介 律师团队 法律法规 法律文书 法律常识 合同范本 律师说法 公司专题 联系我们
您现在的位置: 湖南湘州律师事务所 >> 合同范本
律所新闻 更多>>
我所律师应邀参加检察.. 04-25
送法进社区,助力好生.. 04-25
湘州律师事务所到大龙.. 05-26
湘州律师事务所到大龙.. 05-26
我所施新沛律师再次当.. 10-12
无畏酷暑送法,利用周.. 08-24
周末送法下乡,助力大.. 06-21
周末送法,湘州律师事.. 06-19
法律法规 更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02-04
关于海上刑事案件管辖.. 01-02
关于调整河北省、河南.. 01-02
关于审理生态环境损害.. 01-02
关于办理操纵证券、期.. 01-02
关于办理利用未公开信.. 01-02
关于死刑复核及执行程.. 01-02
关于办理非法利用信息.. 01-02
合同范本 更多>>
房屋租赁合同 07-20
公司转让合同 07-20
汽车转让合同 07-20
二手车过户合同 07-20
动产汽车互易契约 07-20
公务用汽车协议维修服.. 07-20
货客运汽车运营承包合同 07-20
出租车运营承包合同 07-20
绿色租摆合同
发布时间:2020/7/20  浏览次数:99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委托乙方承包甲方室内花卉观叶植物租摆业务,为明确甲乙双方责任和保障,双方的权益,特签订本合同,内容如下:

一、租摆观叶植物品种、规格及租金(详见租摆报价)植物月租金_______元,每月月初付款一次或付一季度。

二、服务期限: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三、甲方权利及义务
  1.提供摆放花木场地及无偿提供水资源。
  2.甲方对乙方花卉租摆的数量、品种、规格及质量进行指导监督。在合同范围以外需增加摆放植物数量,应及时同乙方协商,摆放后应立即签订附加合同。
  3.甲方如需要更换摆放位置及品种(同种规格及价格的)应及时通知乙方办理,未经乙方允许,私自搬动更换位置,造成花卉死亡和套盆损坏,应由甲方负责赔偿(赔偿金额为 该花木月租金的四倍)。

四、乙方责任及义务
  1.乙方工作人员遵守甲方的一切规章制度,不得进入与租摆业务无关的区域,做与租摆无关的事。
  2.乙方工作人员在摆放植物及日常维护时应注意安全,不得损坏甲方设施,保持现场清洁卫生,做到人走净场。
  3.乙方保持摆放的植物美观、无病虫害、无坏叶、叶面无尘土。
  4.乙方工作人员在摆放的植物品种多样化,布局合理,使其有整体观赏效果。

五、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如单方面违约提前终止合同,需付对方违约金,违约金相当于一个月的植物租金。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如有未尽事宜,双方代表协商解决。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
盖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
盖章:________________
律所首页 律所简介 律师团队 法律法规 法律文书 法律常识 合同范本 律师说法 公司专题 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湖南湘州律师事务所
地址: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吉首市富华大厦二栋507室
电话:0743-8222894
邮箱:
备案号:湘ICP备16012766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