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  码:


律所首页 律所简介 律师团队 法律法规 法律文书 法律常识 合同范本 律师说法 公司专题 联系我们
您现在的位置: 湖南湘州律师事务所 >> 律师说法
律所新闻 更多>>
我所施新沛律师参加并.. 07-02
我所律师参加州政协花.. 06-26
湘州律师事务所利用周.. 06-06
我所慰问退伍党员并以.. 05-26
我所律师应邀参加检察.. 04-25
送法进社区,助力好生.. 04-25
湘州律师事务所到大龙.. 05-26
湘州律师事务所到大龙.. 05-26
法律法规 更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02-04
关于海上刑事案件管辖.. 01-02
关于调整河北省、河南.. 01-02
关于审理生态环境损害.. 01-02
关于办理操纵证券、期.. 01-02
关于办理利用未公开信.. 01-02
关于死刑复核及执行程.. 01-02
关于办理非法利用信息.. 01-02
合同范本 更多>>
房屋租赁合同 07-20
公司转让合同 07-20
汽车转让合同 07-20
二手车过户合同 07-20
动产汽车互易契约 07-20
公务用汽车协议维修服.. 07-20
货客运汽车运营承包合同 07-20
出租车运营承包合同 07-20
“偷菜”被抓拒捕伤人 盗窃变为抢劫获刑两年
发布时间:2020/7/20  浏览次数:1346
“偷菜”这个QQ游戏曾经风靡一时,游戏固然无伤大雅,但偷菜的行为在现实生活中却是违法甚至犯罪的行为。近日,江苏省常熟市法院就审结了这样一起由偷菜行为转化成的抢劫案件。

  王某虽已年过五十,却还是爱贪点小便宜。2010年6月24日20时许,王某约了刘某来到常熟梅李镇其租住处附近的一块农田内,盗窃玉米、茄子等蔬菜。待偷完准备回去时,被正好来田里巡视的物主金某逮了个正着。王某为脱身,竟将金某的右手食指一口咬伤,金某的手当场血流不止。后经法医鉴定,金某的损伤已构成轻微伤。

  法院审理后认为,王某盗窃他人财物,为抗拒抓捕而当场使用暴力,致一人轻微伤,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应依法予以惩处。据此,法院依法判决王某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以案释法

  偷菜缘何成为抢劫?

  对于偷菜的行为为何最终被法院认定为抢劫的问题,高云鹏律师表示,盗窃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窃取他人占有的数额较大的财物,或者多次盗窃的行为;抢劫则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或者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

  当偷窃被发现后,如果只是挣脱失主逃走,那么属于盗窃,如果被发现后,和失主扭打并且抢走财物,那么案件性质就转化为抢劫。此外,抢劫罪,只需要有抢劫的行为就可定罪,即使抢走的财物一分不值,较盗窃罪而言属于性质更为恶劣的罪行。 (皇甫清)

来源: 法制日报
律所首页 律所简介 律师团队 法律法规 法律文书 法律常识 合同范本 律师说法 公司专题 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湖南湘州律师事务所
地址: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吉首市富华大厦二栋507室
电话:0743-8222894
邮箱:
备案号:湘ICP备16012766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