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  码:


律所首页 律所简介 律师团队 法律法规 法律文书 法律常识 合同范本 律师说法 公司专题 联系我们
您现在的位置: 湖南湘州律师事务所 >> 律师说法
律所新闻 更多>>
我所施新沛律师参加并.. 07-02
我所律师参加州政协花.. 06-26
湘州律师事务所利用周.. 06-06
我所慰问退伍党员并以.. 05-26
我所律师应邀参加检察.. 04-25
送法进社区,助力好生.. 04-25
湘州律师事务所到大龙.. 05-26
湘州律师事务所到大龙.. 05-26
法律法规 更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02-04
关于海上刑事案件管辖.. 01-02
关于调整河北省、河南.. 01-02
关于审理生态环境损害.. 01-02
关于办理操纵证券、期.. 01-02
关于办理利用未公开信.. 01-02
关于死刑复核及执行程.. 01-02
关于办理非法利用信息.. 01-02
合同范本 更多>>
房屋租赁合同 07-20
公司转让合同 07-20
汽车转让合同 07-20
二手车过户合同 07-20
动产汽车互易契约 07-20
公务用汽车协议维修服.. 07-20
货客运汽车运营承包合同 07-20
出租车运营承包合同 07-20
精神病人购买桌椅 合同当属无效卖家退钱
发布时间:2020/7/20  浏览次数:1611
患有精神疾病的王某与北京市巨和成长商贸有限公司签订《购货协议》,从巨和成长公司购买了50万元的藤制桌椅,钱款也已支付。而一个多月后,王某的监护人发现了这份本不该有的合同,便立刻通知巨和成长公司该《购货协议》无效,要求公司退回款项。然而,该公司一直不予回复。不得已,王某的监护人起诉至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经审理,法院日前判决确认,王某与巨和成长公司签订的《购货协议》无效,巨和成长公司返还王某50万元。

  ■以案释法

  精神病患的买卖行为是否有效?

  就这个问题,岳成律师事务所计律师表示,这要看精神病人的患病程度。间歇性精神病患者,如果其实施行为时是清醒的状态,则其行为是有效的。反之不然。而一直处于错乱状态而完全丧失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属于无行为能力人,则该买卖合同为无效。是不是间歇性的精神病需要进行鉴定,即使是,实施买卖行为时是不是保持清醒在认定上也有难度。(叶青)

来源: 法制日报
律所首页 律所简介 律师团队 法律法规 法律文书 法律常识 合同范本 律师说法 公司专题 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湖南湘州律师事务所
地址: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吉首市富华大厦二栋507室
电话:0743-8222894
邮箱:
备案号:湘ICP备16012766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