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万州区两名的哥为宰客想出一个“歪招”扮成“黑社会”,假装给“兄弟”打电话说“有个乘客不给钱,过来帮我收拾他”,乘客只好就范。
2009年11月25日,邓、陈二人因涉嫌抢劫罪,被万州区公安局刑事拘留。邓忠普、陈树生对宰客行为供认不讳。他们认为,自己没有伸手到乘客身上去强摸,不属于抢劫,只是“上手段”收乘客的高价,只是宰客,最多就由运管部门罚款。
2010年12月20日,万州区检察院以邓忠普、陈树生涉嫌犯寻衅滋事罪,向万州区法院提起公诉。案发后,邓忠普退出赃款300元,陈树生退出赃款880元,目前均已发还被宰的乘客。
重庆市万州区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邓忠普、陈树生破坏社会秩序,多次强拿硬要他人钱财,情节严重,均已构成寻衅滋事罪。对于辩护律师提出被告人当庭认罪,系初犯,并积极退赃,建议从轻处罚的意见,法院予以采纳。
今年的1月4日,万州区法院一审以被告人邓忠普、陈树生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
■点评
以寻衅滋事罪定罪最恰当
重庆市万州区政协委员、律师吴继东称,的哥假装打电话,传递出乘客将面临暴力的信息,乘客虽然同样受到了胁迫,遭到了精神强制,但这种威胁属于预期性的,更接近于敲诈勒索罪。本案被告人的涉案金额,达不到敲诈勒索罪的标准,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对二被告人定罪量刑最恰当。
重庆市人大代表、重庆锦扬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段茂兵建议,对宰客的哥除了罚款、取消经营资格外,还应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予以行政拘留等。 (唐中明 杨娇 邓宜兵)
来源: 法制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