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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学滑雪摔骨折滑雪场所有责任
发布时间:2020/7/20  浏览次数:1149
王女士初次滑雪就尝试中级道,结果摔成骨折,她认为是因为滑雪场未提供安全保障,因此起诉滑雪场要求赔偿。近日,北京市密云法院判决滑雪场承担次要责任,赔偿王女士损失6216.49元,王女士承担主要责任。

  2009年12月31日,初学者王女士到密云一家滑雪场滑雪,在未掌握技巧的情况下,她从中级以上雪道往下滑时摔伤。经医院诊断为左肱骨干粉碎性骨折,左侧桡神经、尺神经及三中神经指伤,入院治疗11天,王女士为此支付医疗费1.4万余元。为此她将滑雪场告上法庭索赔。

  法院审理后认为,王女士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进行滑雪这种高危险运动时,在未掌握滑雪技巧的情况下就从中级以上雪道滑下,对自己的生命安全未尽到注意义务,应承担主要责任。但王女士进行滑雪运动,滑雪场应对可能危及人身安全的活动,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滑雪场并未提供充足有效的证据,证明他们已尽到完全的警示及说明、提醒义务,因此应承担适当的赔偿责任。(王秋实)

来源: 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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