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夏天,为了招揽客户,某汽车4S店邀请前往看车的客户免费游玩。周刚和其他客户一同被4S店的旅游车拉到了位于南京郊区的山庄,第一个活动项目就是山地越野车。周刚对自己的驾驶技术尚无把握,看到这个项目是个考验人的训练项目,因此连连摆手。见周刚有顾虑,该山庄负责人便极力游说:“没什么危险,我们这辆车是经过改装的,再说,还有工作人员在旁边教你,万无一失!”周刚上了车,结果车辆侧翻,周刚从车上跌落下来,左手骨折。周刚为讨说法,将4S店告上法院。 庭审中,被告4S店辩称,他们组织活动并没有强制周刚参加,而且活动是免费的,应由他自己负责。休闲山庄后来被追加为被告,他们辩称他们的车是场地内部用车,不需要相关部门来审,也不应该承担责任。 ■法官说法 免费游4S店也难逃其责 经过法院审理,此案以调解方式结案,4S店赔偿周刚5000元,山庄赔偿7000元。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法院保护消费者权益法庭庭长丁伟利庭后说,虽然周刚是免费参加了活动,但是周刚的本意是想买车,而且是为了买车而接受了4S店提供的服务。所以,4S店以免费参加为由,想推脱责任,这是说不过去的。 (宁雪妍罗双江) |
来源: 法制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