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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遭围殴拔刀自卫捅伤人
发布时间:2020/7/20  浏览次数:3078
 ■讲述·法援故事

  前年3月,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法院判决惠跃“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闻此判决,法援律师范来利长长松了口气。衣着褴褛、面容憔悴的惠母噙着眼泪连声说:“我一定要娃这辈子都记着,是援助中心的律师救了他!”

  这个案子是长安区法援中心指定律师范来利代理被告人辩护的。

  连着几个晚上反复阅卷,范来利绘制出事件经过、人物行为示意图,基本弄清了在整个案件中,被害人惠安军是始作俑者,他只因觉得被告人惠跃对待自己的态度有些“牛”,便纠集同村惠安成、惠安见、惠安仁等人合伙殴打被告人。被打急了的惠跃掏出随身携带的尖刀反抗,捅进了惠安军的左胸,致其重伤。惠安军家人为此花去医疗费21050.52元。

  范来利去看守所会见了被告人惠跃。惠跃的回答简洁但明显无知。问:“你想没想过为啥走上犯罪道路?”答:“没想。”问:“你为啥不跑呢?”答:“跑了下次还打呢!”

  会见的结果让范来利不明白,这个年仅15岁的懦弱少年,为什么能出此狠手?打人的现场到底怎样?他决定先到惠跃家看看。

  范来利一路打听,来到惠跃家。院子没有坚固的砖院墙,是马嘶坡一带少见的用木棍扎起的栅栏门,院里是土瓦房。屋里没有什么家具,显得空空荡荡,只有一台已有些年月的缝纫机,上面放着正在加工的帆布手套。惠跃母亲刚从盖房工地上回来,坐在小凳子上,含着泪,一口气讲述了她不幸的一生和惠跃艰难的成长经过。

  原来,惠跃自幼丧父,家中四个孩子就靠母亲加工手套,每天挣五六元维持生计。惠跃的父亲患肝病去世时给家里留下了几万元的巨额外债。惠跃初二未念完即辍学在家,他平时少言寡语、性格内向,因而常受同村伙伴的欺辱。

  范来利给惠跃母亲做工作,让她想办法借钱准备给受害人赔偿;又找到受害人协商,尽量从实际出发降低赔偿要求。经过十多回合的协商,双方终于在法院的主持下达成协议:被告法定代理人一次性赔偿惠安军医疗费用等损失16000元。

  在随后的法庭辩护中,法律援助申明,惠跃在被惠安军等人合伙殴打时处于极其劣势,逃避不能,为了自保情急之下才掏出尖刀捅了被害人。但明显超过了必要限度,属防卫过当;被告人犯罪时年仅15周岁确是未成年人;被告人认罪态度好,能及时将受害人送到村卫生室,又叫来家人将其送到医院救治,并能如实交代所犯罪行,愿意接受法律制裁;被告人母亲虽然生活非常艰难,却一百、两百、三百、五百地到处求人借钱,尽最大努力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被告人长期受人欺辱,性格内向且未受到良好的家庭学校教育,致使其法制观念薄弱,才走上了犯罪道路;被害人是事件的挑起者,是不法侵害人,对自身受到的伤害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最后,法院判处惠跃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律师提醒■

  采信防卫过当要靠证据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须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在司法实践中,法院对防卫过当的采信极为谨慎,本案承办律师不辞辛劳地重返事发现场,重现了当时的情境,精确地描述了案件过程,才为受援人提出了正当防卫但防卫过当的有力辩护。

来源: 法制网——法制日报 (责任编辑:奚天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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