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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发布湖南省征地年产值标准的通知》(湘政办发〔2005〕47号)
发布时间:2020/7/20  浏览次数:2152

一、计算依据:


上述通知中把耕地分为4类:水田、旱土、专业菜地、专业渔池,每个种类又细分为两种,不同种类,计算依据不同,具体为:
水田计算依据:
一类水田平均年产值为1650元/亩,
二类水田平均年产值为1400元/亩;
旱土计算依据:
平均年产值为1050元/亩。
专业菜地计算依据:
一类平均年产值为2600元/亩,
二类平均年产值为2300元/亩。
专业渔池计算依据:
一类平均年产值为2200元/亩,
二类平均年产值为1900元/亩。

二、计算方法:
土地补偿费
被征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6倍。
安置补助费
被征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10倍。
青苗补偿费
菜地:
一类(指大棚菜地)1400元/亩
二类(指专业蔬菜基地)1200元/亩
三类(指无灌溉设施,不能常年种植,产量不高的菜地)1000元/亩。
粮地
一类(指灌溉水田)900元/亩
二类(指望天田和水浇地)800元/亩
三类(指旱地)700元/亩。
果园:
一类(种植在5年以上)3000元/亩
二类(种植在3-5年)2500元/亩
三类(种植在3年以下)2000元/亩。
林地
包括竹林、苗圃,1000元/亩
鱼塘
精养1400元/亩
一般900元/亩
放养超过二年的不予补偿。
水塘:
蔺草、藕、菱,900元/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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