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的委托协议
编号:
委托人 经与湖南湘州律师事务所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湖南湘州律师事务所指派 律师为犯罪嫌疑人 提供法律帮助。
二、 委托律师权限:
三、根据《律师业务收费办法》的规定,委托人向湖南湘州律师事务所缴纳委托费 元。
四、本协议委托有效期自双方签订之日起至本案 终结止。
五、 本委托协议如需变更,另行协商。
委托方(签字): 受托方:
湖南湘州律师事务所
年 月 日
注:本委托协议一式二份,由委托人、律师事务所各持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