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改制清算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决定对现属的 进行改制,改制终结后拟对该企业进行清算注销。为了充分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请各债权人于本公告刊登之日起40日内,持合法有效的债权文件和凭证以及该债权尚未超过诉讼时效的有关证据向改制工作组申报债权,逾期不申报视为放弃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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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改制工作组
二〇〇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