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财产约定协议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结婚。现就婚前、婚后财产达成以下约定:
1、双方结婚前各自名下财产归各自所有,另一方不得主张所有权。
2、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各自经手取得及以其名义取得的财产(包括《婚姻法》相关的规定及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确定的财产范畴)归各自所有,对方不得主张所有权。
3、双方婚前个人财产及婚后自己所得财产分别归其个人所有,双方经济独立,各自财产由个人完全支配处置,无须征得另一方同意,另一方亦无权干涉。同时,对于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所支出的必须费用,由夫妻双方各承担一半。
4、双方婚前个人债务各自偿还。婚姻关系期间个人债务个人偿还,与另一方无关。任何一方对外借债,均应告知债权人本协议约定的相关事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以个人名义借债均视为是其个人债务,与另一方无关。
5、婚前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投资归投资方所有,投资所产生的利润归投资方所有,另一方无权主张所有权和分割。
6、结婚时,一方所带子女各自抚养,抚养费各自承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各自老人由各自赡养。
7、双方之间因投资或生活等,如需向对方借款,债务人应出具借条并约定还款时间。
8、本协议签订之时,双方无共同财产,无共同债务。
9、本协议在履行中,双方可以根据具体实际情况,对本协议进行公证,一方主张公证,另一方应积极配合。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根据法律法规和政府规定,必须以夫妻名义办理的,双方积极配合,但是夫妻以双方名义办理的事项,双方另行签署相关协议对该问题进行约定。
10、一方未按照本协议约定履行,造成另一方损失,守约方可以依据本协议约定向违约方要求赔偿或者追偿。
11、双方虽签订了本协议,但各方均应积极履行家庭义务,维护家庭和谐稳定,处理好家庭关系。
12、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出现纠纷,双方应本着有好协商态度解决,不能协商解决的,任何一方均可以依据本协议约定向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13、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本协议系双方完全自愿签署,双方对协议约定内容已经充分理解并认可。
15、本协议一式6份,双方各自持有3份。各份协议效力相同。
16、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即时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