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判处徒刑但没有丧失继承权的人,可由其代理人(如亲属、朋友、原工作单位)代其行使继承权,为其取得并保管遗产,待其刑满后再将遗产交还他。被判处死刑但没有丧失继承权的人,如死刑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前已被执行,其应得的遗产可按代位继承的规定处理,由其子女或其他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