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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职工如何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发布时间:2020/7/20  浏览次数:1257

单位和职工按规定办理有关参保手续,履行缴费义务后,由市社保中心为其建立个人医疗帐户,发放《医疗保险证》、《医疗保险病历》和《社会保险卡》(IC卡),职工自缴费次月起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参保职工可持以上证卡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也可持处方到定点零售药店配药或直接购买非处方药。长期居住外地的参保职工在办理有关手续后,可在当地指定医院就医。职工发生的门诊或住院医疗费用,除本人自费和自负部分用现金支付外,其余按规定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予以结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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