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坏生产经营罪,是指行为人出于泄愤或者出于报复他人的目的,故意毁坏机器设备、残害耕畜或者以其他方式、方法破坏生产经营的行为。
生产经营活动,是指全社会的生产经营活动,包括国有的、集体的、个体的生产经营活动。
本罪的特征是:
一、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有的、集体的、民营的、外资的、合资的、合营的、合伙的、个体的等各种形式的生产经营活动。
二、本罪在犯罪客观方面的表现为:
1、行为人有出于泄愤或者出于报复他人的目的;
2、行为人因泄愤、报复而破坏机器、设备;
3、行为人因泄愤、报复而残害耕畜;
4、行为人泄愤、报复破坏生产经营而采用了其他方式方法。
三、本罪的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即凡年满十六周岁以上、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主体。
四、本罪在主观方面的表现为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行为人在实施破坏生产经营行为时具有泄私愤、报复他人的目的,且积极追求这种结果发生。
破坏生产经营罪,刑法规定:
一、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情节严重是指:
1、破坏主要的机器设备;
2、残害耕牛多头;
3、损失惨重;
4、破坏手段特别恶劣;
5、嫁祸于人等。
生产经营活动,是指全社会的生产经营活动,包括国有的、集体的、个体的生产经营活动。
本罪的特征是:
一、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有的、集体的、民营的、外资的、合资的、合营的、合伙的、个体的等各种形式的生产经营活动。
二、本罪在犯罪客观方面的表现为:
1、行为人有出于泄愤或者出于报复他人的目的;
2、行为人因泄愤、报复而破坏机器、设备;
3、行为人因泄愤、报复而残害耕畜;
4、行为人泄愤、报复破坏生产经营而采用了其他方式方法。
三、本罪的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即凡年满十六周岁以上、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主体。
四、本罪在主观方面的表现为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行为人在实施破坏生产经营行为时具有泄私愤、报复他人的目的,且积极追求这种结果发生。
破坏生产经营罪,刑法规定:
一、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情节严重是指:
1、破坏主要的机器设备;
2、残害耕牛多头;
3、损失惨重;
4、破坏手段特别恶劣;
5、嫁祸于人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