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  码:


律所首页 律所简介 律师团队 法律法规 法律文书 法律常识 合同范本 律师说法 公司专题 联系我们
您现在的位置: 湖南湘州律师事务所 >> 法律常识
律所新闻 更多>>
我所施新沛律师参加并.. 07-02
我所律师参加州政协花.. 06-26
湘州律师事务所利用周.. 06-06
我所慰问退伍党员并以.. 05-26
我所律师应邀参加检察.. 04-25
送法进社区,助力好生.. 04-25
湘州律师事务所到大龙.. 05-26
湘州律师事务所到大龙.. 05-26
法律法规 更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02-04
关于海上刑事案件管辖.. 01-02
关于调整河北省、河南.. 01-02
关于审理生态环境损害.. 01-02
关于办理操纵证券、期.. 01-02
关于办理利用未公开信.. 01-02
关于死刑复核及执行程.. 01-02
关于办理非法利用信息.. 01-02
合同范本 更多>>
房屋租赁合同 07-20
公司转让合同 07-20
汽车转让合同 07-20
二手车过户合同 07-20
动产汽车互易契约 07-20
公务用汽车协议维修服.. 07-20
货客运汽车运营承包合同 07-20
出租车运营承包合同 07-20
哪几种房子不能买?
发布时间:2020/7/20  浏览次数:954
   以下三种房子不能买:手续不全的商品房、集体所有土地上兴建的房屋以及单位联建但未补交税费的房屋。

    现实中,在市场上公开销售的商品房,未必能够备齐各种必需的法律文件供买房人审查,其中以缺乏销售许可证最为突出。买了手续不齐备的房屋,都将或多或少地承担一定的风险。购买手续不全的房子,可能的后果有:

    (1)产权可能有保证,但取得权属证件的时间没有保证;

    (2)为取得产权,购房人要额外支付费用,如补交土地出让金、罚款等;

    (3)房屋可以使用,但无法取得产权;

    (4)房屋被政府征用或者拆除。

    按照《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规定,“禁止利用集体所有土地进行土地和商品房屋的开发经营活动”。因此,集体所有土地上兴建的房屋不能买。

律所首页 律所简介 律师团队 法律法规 法律文书 法律常识 合同范本 律师说法 公司专题 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湖南湘州律师事务所
地址: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吉首市富华大厦二栋507室
电话:0743-8222894
邮箱:
备案号:湘ICP备16012766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