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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行使商标侵权的撤销程序?
发布时间:2020/7/20 浏览次数:1326
对已经注册的
商标
有争议的,可以自该商标经核准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裁定。
商标评审委员会收到裁定申请后,应当通知有关当事人,并限期提出答辩。
商标评审委员会做出维持或者撤销注册商标的裁定后,应当书面通知有关当事人。
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裁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
起诉
。人民法院应当通知
商标裁定
程序的对方当事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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