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 码:
律所首页
律所简介
律师团队
法律法规
法律文书
法律常识
合同范本
律师说法
公司专题
联系我们
您现在的位置:
湖南湘州律师事务所
>>
法律常识
律所新闻
更多>>
我所施新沛律师参加并..
07-02
我所律师参加州政协花..
06-26
湘州律师事务所利用周..
06-06
我所慰问退伍党员并以..
05-26
我所律师应邀参加检察..
04-25
送法进社区,助力好生..
04-25
湘州律师事务所到大龙..
05-26
湘州律师事务所到大龙..
05-26
法律法规
更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02-04
关于海上刑事案件管辖..
01-02
关于调整河北省、河南..
01-02
关于审理生态环境损害..
01-02
关于办理操纵证券、期..
01-02
关于办理利用未公开信..
01-02
关于死刑复核及执行程..
01-02
关于办理非法利用信息..
01-02
合同范本
更多>>
房屋租赁合同
07-20
公司转让合同
07-20
汽车转让合同
07-20
二手车过户合同
07-20
动产汽车互易契约
07-20
公务用汽车协议维修服..
07-20
货客运汽车运营承包合同
07-20
出租车运营承包合同
07-20
审判监督程序
发布时间:2020/7/20 浏览次数:2130
有审判监督权或法律监督权的机关或组织发现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确有错误,由有关人民法院依法决定进行再次审理的程序,称为审判监督程序或简称再审程序。
(责任编辑:奚天宝)
律所首页
律所简介
律师团队
法律法规
法律文书
法律常识
合同范本
律师说法
公司专题
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湖南湘州律师事务所
地址: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吉首市富华大厦二栋507室
电话:0743-8222894
邮箱:
备案号:
湘ICP备16012766号-1